「EPS x 百佳超級市場購物禮遇」(下稱「本推廣」)之條款及細則:
1.本推廣之推廣期為2024年9月6日至9月29日期間的每個星期五、六及日(包括首尾2日,以交易日期計算,下稱「推廣期」)。
2.顧客於推廣期內,於百佳超級市場、TASTE、TASTE X FRESH新鮮生活(只限TASTE收銀處)、FUSION、food le parc、GOURMET、GREAT FOOD HALL及INTERNATIONAL (統稱「商戶」)全線香港分店(下稱「門市」),以EPS易辦事進行單一合資格交易(定義見條款3)淨額滿HK$350或以上,可獲HK$30百佳超級市場現金券一張 (下稱「優惠」)。優惠名額有限,先到先得,額滿即止。
3. 「合資格交易」指扣除所有折扣及現金券/禮券(包括電子禮券)後,最後以EPS易辦事應付之港幣金額零售消費。
4. 優惠以單一EPS易辦事付款計算,所有分拆付款的交易均不可享此優惠。優惠不適用於購買禮券/電子禮券、初生嬰兒奶粉、香煙、電話卡/儲值卡/禮品卡、食物禮券、百佳食品卡、寄賣櫃位的交易、繳費賬項、EPS提款易服務之提款、任何增值服務、任何換購推廣及電子印花換購、大額交易金額超過HK$50,000或原箱訂購超過50箱、塑膠購物袋收費、送貨服務費、3 Shop產品及服務。亦不適用於PNS網購/電話/傳真訂購及於任何於Great App之訂購服務及網購店取訂購之消費、自助收銀機處結賬、於TASTE X FRESH新鮮生活內FRESH新鮮生活收銀處之交易、於任何香港以外分店之簽賬及所有未誌賬、取消以及退款的交易。
5. 每名顧客,每日最多只可於門市單一交易中獲贈優惠一次。百佳超級市場現金券 (下稱「現金券」)會由商戶於顧客付款時即時提供,優惠不可累積或日後使用。現金券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及只供下次惠顧時使用。顧客必須於門市以EPS易辦事支付餘額,方可使用現金券。而每次惠顧只限使用現金券一張。現金券的使用須受商戶的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,詳情請參閱現金券背面。
6. 優惠不適用於自助收銀處之交易,不能兌換現金、其他貨品、服務、折扣,亦不得轉讓。
7. 所有取消/退款/偽造的交易,均不會計算在結賬金額內。現金券為此優惠所贈之贈品,如用作計算優惠獲得之有關交易被取消或退回,優惠所贈之現金券亦須一併退回。
8. 百佳超級市場(香港)有限公司及易辦事(香港) 有限公司保留更改、暫停或取消此優惠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權利,並對有關取消、暫停或更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9. 如有任何爭議,百佳超級市場(香港)有限公司及易辦事(香港) 有限公司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10. 除享用此優惠之顧客、百佳超級市場(香港)有限公司及易辦事(香港)有限公司以外,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根據香港《合約(第三者權利)條例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,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。
11. 在任何情況下,任何人士不能因遇到任何通訊系統故障、中斷、截取、暫停、延遲、停電、損失、無法使用、切割、不正確的數據傳輸或因銷售點終端機包括機內相關軟件、銷售點交易設備、銀行卡、電子交易系統、銀行系統、電話線及網路等技術問題而引致EPS易辦事交易付款有暫時影響、延遲或未能成功完成而向百佳超級市場(香港)有限公司及易辦事(香港)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申索。
12.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、英文版有所差異,一概以英文版為準。